蓝山是千年之城,于公元前202年建县,名“南平”;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因境内“山岭重叠,荟蔚苍翠,浮空如蓝”更名为“蓝山”。数千年来,舜文化、瑶文化、湖湘文化、红色文化与岭南文化在这里相融相长,形成了厚重、丰富、独特的人文景观。
2013年5月国务院相关部门权威认定蓝山为湖南“母亲河”湘江的源头,修正了湘江源头在广西兴安的千年误会。目前,蓝山国家森林公园已正式更名为“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湘江源水利风景区”已被列为国家水利风景区,湘江源正展示出前所未有的魅力。蓝山是国家生态功能示范县、湖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省文明卫生县城、产城融合示范区、毛针织产业基地县、外贸进出口基地县、承接产业转移试点县、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十快进县。
为进一步提升蓝山城市形象,助推“旅游升温战役”,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蓝山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蓝山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蓝山县旅游形象宣传用语。
一、征集内容
1、蓝山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
2、蓝山县旅游形象宣传用语
二、征集范围
对向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征集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蓝山县委、蓝山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蓝山县“旅游升温”战役指挥部、中共蓝山县委宣传部、蓝山县旅游局、蓝山县广播电视台。
五、征集要求
(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要求:
1.能充分体现蓝山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应考虑在旅游环节和各种载体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和省内外广泛传播。
4.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清晰可辨。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5.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二)旅游形象宣传用语要求:
(1)宣传语需用中文,语句精炼,不超过20个字。
(2)宣传语能反映蓝山独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极具旅游感染力和号召力。
(3)宣传语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朗朗上口、过目不忘,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4)完整的品牌创意说明。围绕“湘江源头、神美蓝山”旅游主题和自然及文化内涵,能充分表达蓝山的旅游定位和旅游形象,为蓝山旅游品牌形象提供具有延展性、方向性的素材。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六、征集方式
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蓝山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1、电子邮箱:lslywsqwj@163.com
联系电话:0746-2258866
联系人:盘贵生
2、电子邮箱:121550654@qq.com
联系人:黄嘉越
联系电话:0746-2213483;17769262523
七、评选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定评三个阶段。
初评阶段:主办方组织专门人员将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甄选,筛选出符合征集标准的入围作品。
公众评议阶段:在蓝山新闻网、蓝山政府网、中国微蓝山、蓝山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排序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
最后,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评选结果将在蓝山新闻网、蓝山政府网、中国微蓝山、蓝山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奖项设置:
旅游logo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1000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1000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四)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秩序)。
(五)主办方在对入选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六)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蓝山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蓝山县旅游形象宣传用语报名表
蓝山县旅游局
蓝山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9月5日
蓝山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蓝山县旅游形象宣传用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