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3-23 【打印】 【关闭】 【收藏】

蓝山县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蓝山县政府网站“中国·蓝山”(WWW.lansh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蓝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湘粤路146号,邮编:425800,联系电话:0746-2226151,电子邮箱:lszwzx@126.com

    一 、概 述

     2014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各部门及负有政务公开义务的其他行政机关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根据《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了《蓝山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切实规范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我县制定并下发了《蓝山县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季度,县政务公开办会同“两办”督查室和县优化办、电子政务办对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及时向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反馈情况,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全部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受理,认真进行登记、编号,并答复申请人。确保了人民群众能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财政资金、招标投标、重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 社会公益事业行政权力运行等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专栏建设,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公开了各自的审批服务流程。二是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上传制度,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通过宁远手机报、红网蓝山站、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常态化

    我们不断加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力度,全县共有48个单位和部门接入系统,纳入系统审批的事项有21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有129项,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19项,服务事项68项;产生数据的有44个单位,系统应用率为91.67%。政务中心办事窗口全部接入系统,并运用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年共收审批件181368件,办结181368件,办结率为100%,比2013年增加了11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型

2014年,我县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县各部门学习《条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全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0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通过督查促落实,2014年,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社会敏感问题,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进了主动公开,其中发布政府工作动态2813条、民生类信息2143条、企业服务类信息987条,各级各部门通过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153条,向市政府网报送政务信息832条,被采纳801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加强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县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门户网站。“蓝山县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县、乡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二是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汇集了县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图书馆建立了政府信息阅览室。三是新闻媒体。全县发生的重大新闻、县政府下发的公告、紧急通知及有关公告等都会在县电视台播放。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处理情况。我县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0件,网上受理3件,均已及时答复,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县长信箱收到各类网民投诉咨询共513件,信件答复时间均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信件办复理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全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蓝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今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年内,推动政务公开延伸到基层,到各行各业,实现全履盖。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解读;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县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

根据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举办培训班和具体问题临时指导培训相结合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4、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

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各单位必须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门户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为主要平台,规范形式、丰富内容、强化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思路,打造统一公开平台,将全县各单位子网站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群统一管理。通过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提出依申请公开,更加方便快捷,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

蓝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作者: 来源: 编辑: 管理员
0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声明| 站点地图|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蓝山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746-2226567    邮箱:lsjjx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