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日常监管方式。通过实施巡查、回访、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巡查手册,根据不同类别的农资经销商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和巡查次数,做到所有的农资经销商都有巡查记录,不留监管空白。切实加强农资经营环节的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全县的农资经营者是否具备法定经营条件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培训和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突出抓好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加大对乡镇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点和百货、食品、农药混卖的经销点的专项整治。
三是做好39种禁止使用农药及32种限制使用农药检查工作。在农药销售旺季、使用旺季,到各农药集散市场、乡村门店、专防组织、生产基地检查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和使用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
四是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农产品生产基药地、专业合作社是否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生产档案,在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到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中,对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法依规要求其进行限期改正。
五是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绝不估息,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坚持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对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罚。截至目前,我县已立案3件,其中肥料违法案件2件,假农药案件1件。